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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李飞    时间:2015-12-09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按照《大连民族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并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级别

“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四个级别建设。本次申报项目经评审后立项的项目按院级、校级项目建设,待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下发后,从已立项的校级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二、工作要求

本年度申报工作鼓励跨年级、跨专业组建项目团队,开展合作性研究,项目由学生负责人所在单位进行申报,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指导教师指导本年度“大创计划”申报项目数不超过两项。

1.申报对象

1)“大创计划”项目面向全校在校本科生,对创新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本科一年级学生可以作为团队成员参与创新类项目申报,其中创业类项目主要由本科三年级学生主持申报;

2)对于有在研项目或未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工作;

3)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应在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2.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选题必须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设计,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具备一定课题开展的前期工作基础和必要的软、硬件条件。重点资助以下类型项目:

1)多民族互嵌式团队项目;

2)民族地区特需研究项目;

3)跨专业、跨年级组队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的研究项目;

4)学生自主发明、创作、设计的能够解决社会热点问题(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等)的研究项目;

5)以校企合作企业方工程技术人员为指导教师的项目;

6)依托指导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由学生或学生团队独立开展的子课题研究项目;

7)以应用型为主,具有一定市场价值和可行性的项目。

3.项目执行周期

创新训练项目执行周期为1年,创业类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适当延长。

三、工作安排

1.报送材料

各单位需报送材料具体如下:

1)《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2)《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3)《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

4)《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度“大创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2.报送要求

请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签章齐全),于201512181600前,报送至开发区综C9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le@dlnu.edu.cn;“大创计划”系统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乐    联系电话:879225395539)  

3.其他  

2016年度“大创计划”项目申报包括网上填报,网上填报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保存好申报相关材料以便届时做好网上填报相关工作。

 

                  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15121日     

2016年大创立项申报表格.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