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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分别与大连金普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合作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作者:王俊峰    时间:2016-11-18    点击:

   充分发挥实践教育基地育人功能,积极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日前,我校分别与大连金普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开展相关合作。

 

1115日,校与大连金普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合作建设法学实践教学基地签约仪式在仲裁院举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锐,金普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王会军,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人,文法学院负责人及法律系教师代表参加签约仪式。


   

刘锐书记感谢仲裁院对学校实践教学的支持和帮助,介绍了我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以及近年来的发展建设情况。她表示,学校将依托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大力提升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同时积极发挥人才和智力优势,为金普新区发展建设做出贡献。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岩对校院双方成功签约合作表示祝贺,希望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为人才培养、学生就业作出努力。仲裁院院长王学江、文法学院院长何长分别介绍了仲裁院和文法学院基本情况。

 

1116日,“大连民族大学—大连开发区人民法院大学生优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挂牌仪式在开发区人民法院举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锐,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王志文,学校及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和法官代表参加挂牌仪式。

 

刘锐书记对开发区人民法院十年来在学校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所给予的支持表示感谢,同时简要介绍了学校基本情况。她指出,优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建立,为学校与法院的合作提供了深度融合的契机,为培养优秀民族法学人才搭建了新的平台。希望双方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与理论优势以及法院的资源与经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校院双方就充分共享校院资源、完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展开深入交流,对实践形式、实践内容等进行了深入研讨,同时对实习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