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为,任教于大连民族大学新闻系,副教授。大连市作家协会评论委员会副主任,大连市评论家协会理事,金普新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1984年开始发表诗歌,作品散见于《人民日报》、《辽宁日报》、《鸭绿江》、《芒种》、《飞天》、《海燕》等国内30余家刊物,并多次获奖。制作影视纪录片和舞台剧多部,指导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科讯杯影视作品大赛等省级以上奖项800多项。
学术专著《审美的喧哗与嬗变》,吉林文史出版社2018年出版。
学术专著《赫哲人的英雄史诗——伊玛堪》,吉林文史出版社2020年12月出版。
邮箱:lidawei 228@163.com。
电话:18341141686。
简历:
1990—1993,大连司法局秘书。
1993——1996,大连电视台记者。
1997——2000,兰州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
2000——2003,东北财经大学文化传播系教师
2003——2006,岭南师范学院教师
2006——至今,大连民族大学新闻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