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为,1968年12月生,任教于大连民族大学新闻系,副教授。辽宁省作家协会会员,大连市评论家协会理事,金普新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诗人、评论家。
1984年开始发表诗歌,作品散见于《人民日报》、《辽宁日报》、《鸭绿江》、《芒种》、《飞天》、《草原》等国内50余家刊物,并多次获奖。出版诗集、评论集三部。制作影视纪录片和舞台剧多部,指导学生获得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科讯杯影视作品大赛等省级以上奖项150多项。
学术专著《审美的喧哗与嬗变》,吉林文史出版社2018年出版。
学术专著《女性化的写作姿态——萧红论》,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年出版。
学术专著《赫哲人的英雄史诗——伊玛堪》,吉林文史出版社2020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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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1992——1997,大连电视台记者。
1997——2000,兰州大学中文系硕士研究生
2000——2003,东北财经大学教师
2003——2006,岭南师范学院教师
2006——至今,大连民族大学新闻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