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学会工作会议现场
2月28日,辽宁省法学会工作会议在沈阳召开,各市法学会、省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负责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代表及省法学会全体干部参加会议。我院刘灵芝教授作为辽宁省法学会民族法治研究会会长参加本次会议。省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蒋中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法学会党组书记闵宏林主持会议并做具体安排部署。会上,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和辽宁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宣读了关于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聘任决定(辽会[2022]37号文件),33名法学法律专家被聘为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我院刘灵芝教授受聘担任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据悉,本次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聘任,是辽宁省法学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服务助推辽宁振兴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法治辽宁、平安辽宁建设,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会字[2022]2号)和省委政法委、省委省政府信访局、省司法厅、省法学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的通知》(辽会[2022]5号)要求,经各有关方面严格推荐和省级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决定的人选,目的是把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打造成为法治实践的高端平台,真正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打造成一支党委政府信得过、靠得住、用的上的过硬队伍,在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中发挥好“首席专家”权威作用,为打好打赢新时代东北振兴、辽宁振兴“辽沈战役”作出应有贡献。